類別 |
一般診斷書 |
病歷資料複製 |
死亡證明書 |
重大傷病 |
申請者 |
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|
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|
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|
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|
受理方式 |
須掛號(原主治醫師門診) 1.電話預約掛號 2.現場掛號 |
雅各地下一樓病歷室櫃台 (現場辦理) |
須掛號(原主治醫師門診) 1.電話預約掛號 2.現場掛號 |
須掛號(原主治醫師門診) 1.電話預約掛號 2.現場掛號 |
申請程序 |
1.請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(正本),於該主治醫師看診時段掛號開立之。 2.看診醫師開立診斷書後,請至一樓掛號收費櫃台繳費用印。 |
備齊相關證件文件,並填寫『病歷資料申請委託書』於雅各地下一樓病歷室櫃台辦理。 註:『病歷資料申請委託書』,請向雅各地下一樓病歷室櫃台索取或下載申請書 。申請書下載:『病歷資料申請委託書』 |
1.患者出院後48小時內往生者。 2.需填寫死亡時間證明書(請病房護士提供。 3.攜帶過往者身分證,預約原主治醫師門診開立後再至一樓批價掛號櫃檯繳費用印。 |
1.由原主治醫師開立重大傷病申請書。 2.至一樓批價櫃檯繳費,可由批價櫃檯代收申請。 |
受理時間 |
同門診看診時間 |
週一至週五: 上午08:00-16:30(中午無休) 週六: 上午08:30-11:30 (例假日不受理) |
週一至週五: 上午09:00-11:30 下午14:00-16:30 週六: 上午09:00-11:00 |
同門診看診時間 |
注意事項 |
1.患者本人辦理:請攜帶患者身分證(正本)或戶口名簿(正本)。 2.委託他人代辦:請攜帶委託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(正本)或戶口名簿(正本)及印章,填寫 『病歷資料申請書暨委託同意書』, 需有 "委託人之簽名"及"受委託人之簽名"。 3.二十歲以下由監護人(父母親)代辦者,請攜帶病人及監護人身分證(正本)與戶口名簿(正本)。 |
1.患者本人辦理: 請攜帶身分證(正本)並填寫『病歷資料申請委託書』,於雅各地下一樓病歷室櫃台辦理。 2.委託他人代辦: 請攜帶委託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(正本)以供查驗、影印留存,並須填寫『病歷資料申請委託書』,需有 "委託人之簽名"及"受委託人之簽名"。 3.二十歲以下由監護人(父母親)代辦者,請攜帶病人及監護人身分證(正本)與戶口名簿(正本)。 |
1.請攜帶往生者身分證(正本)或戶口名簿(正本)及死亡時間證明書。(必須有二個人簽章證明)。 2.首次申請後再返院申請死亡證明書者,由其直系親屬(配偶、父母或子女)攜帶身分證(正本)及與往生者關係之證明文件、病人除戶證明。 |
請攜帶患者身分證(正本)或戶口名簿(正本)。 |
保險公司申請患者病歷資料,請同時備妥下列二項表單︰ |
(1) |
病歷資料查詢申請委託同意書(保險公司專用)」正本(簽署日期需距申請日三個月內) 保險公司專用申請表下載 |
(2) |
保險公司來函查詢公文。 |
提 醒 |
病歷資料為個人隱私,為保障病人權益,若申辦表單內容不齊全或不符上述規定申請表單者恕不受理,尚祈見諒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