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度「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」聯合訓練申請流程
一、為落實衛生福利部「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」之聯合訓練機制,本院評估自身特性與教學資源、特色,接受外院同儕委託代訓符合「衛生福利部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」資格,包含:藥師、護理師(生)、醫事檢驗師(生)、醫事放射師(生)、營養師、物理治療師(生)、職能治療師(生)。
二、如有委託本院代訓受訓人員之意願,可參照附件資料逕洽本院各聯絡人諮詢代訓相關細節。
三、本院受理二年期新進醫事人員代訓期間,雙方須簽訂訓練合約(申請醫院若已與本院簽訂效期內之醫療合作契約,則可免),其訓練費用依照本院各職類訂定為基準,代訓項目、權責界定、訓練期間及相關行政事宜等由雙方商議訂之。
- 檢附本院聯合訓練申請流程(含各職類代訓一覽表及繳費方式)檔案下載
- 連絡電話:(05)5871111
- 傳真電話:(05)587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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